新政策有關關于分公司有注冊資本嗎
我們知道,公司分為很多種,有有限公司,集團公司等;更有總公司與分公司之分。很明顯分公司與子公司為子母關系。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關于分公司有注冊資本嗎?接下來由飛酷科技財稅經理詳細為您介紹!
一、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業(yè)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分支機構,在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關于分公司有注冊資本嗎
任何分公司都沒有注冊資本的概念。因為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他不能獨立承擔責任,分公司的責任由總機構承擔。
與有限公司注冊登記一樣的是,分公司也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但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上沒有注冊資本。
分公司的執(zhí)照是“營業(yè)執(zhí)照”,不是“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不具有法人資格,無需注冊資本,也無需驗資。
那么,分公司沒有注冊資本,其運營費用從何而來呢?
分公司的辦公經費、人員工資等費用是由總公司劃撥的。分公司也有銀行帳戶的,總公司將預算打入分公司銀行帳戶,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關費用。
即使是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支機構所在地開票納稅,分公司注冊資本也是沒有的。
三、怎么區(qū)別分公司和子公司
地位不同
1、子公司雖受母公司實際控制,但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門領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章程,以自己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2、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注意:分公司雖不具獨立地位,但依《民事訴訟法》、《民訴意見》,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資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獨立的締約能力。
責任承擔不同
1、子公司以其自身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母公司互不連帶,除出資人(即子公司的各股東)出資不實或有抽逃資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認的情形下,債權人不得就未得清償部分向出資人追償。
2、分公司業(yè)務開展過程中出現(xiàn)債務履行不能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要求設立公司(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提起訴訟時,可以直接把設立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責任。特別注意:這并不意味著兩者之間為連帶關系,應當是同一個人格,由總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設立方式不同
1、子公司由一個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兩個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的公司設立條件和方式投資設立。
2、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屬于設立公司的分支機構,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獨立開展業(yè)務活動。
受母公司/總公司的限制不同
1、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資的,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guī)定的,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注意:《商業(yè)銀行法》第19條第二款,商業(yè)銀行撥付其子公司運營資金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60%。
2、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投入原則上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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