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出版并銷售圖書免征增值稅嗎?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財稅201737號、財稅201832號以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等相關規(guī)定,出版并銷售圖書適用稅率為9%。
綜上,當前出版社出版并銷售圖書不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需要按照9%稅率繳納增值稅。
特別提醒:根據財稅201387號、財稅201853號規(guī)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出版物在出版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增值稅100%和50%的先征后退的政策,以及圖書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免征增值稅。截止到本期內容發(fā)布之時,上述優(yōu)惠政策暫時未延期,請關注后續(xù)政策的更新發(fā)布。
————
相關規(guī)定: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ǘ┘{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F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附件1.適用11%增值稅稅率貨物范圍注釋)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一、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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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當前出版社出版并銷售圖書不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需要按照9%稅率繳納增值稅。
特別提醒:根據財稅201387號、財稅201853號規(guī)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出版物在出版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增值稅100%和50%的先征后退的政策,以及圖書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免征增值稅。截止到本期內容發(fā)布之時,上述優(yōu)惠政策暫時未延期,請關注后續(xù)政策的更新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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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guī)定: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ǘ┘{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F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附件1.適用11%增值稅稅率貨物范圍注釋)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一、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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